秘捐案黎智英李卓人获放生学者轰廉署 律政司包庇黎智英到几时?
廉政公署决定不起诉黎智英、李卓人等多名民主派人士。
壹传媒黎智英涉及多宗案件,包括在2012年至2014年间向多名民主派人士及政团秘密捐款合共逾4000万港元。廉政公署于2016年落案起诉前议员梁国雄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但决定不起诉黎智英、前议员李卓人等多名民主派人士。
执业大律师龚静仪称,警方最近拘捕黎智英时没收黎的手机,若在手机内发现新线索,廉署应重新审视案件。她又称虽然廉署没有必要向公众交代调查结果,同时廉署背后搜集多少证据公众亦无从而知,但本次事件备受社会各界关注,望廉署可以提高透明度。另外,她表示此案牵涉不少在社会上有身份、地位的人士,促请廉署有足够证据就应尽快起诉相关人士,否则市民只会认为法律并不公道。
香港中小型律师行协会创会会长陈曼琪指,法治精神是用同一把尺衡量同类型案件,理应杜绝不公。她指本次涉及黎智英的“黑金事件”中只有一人遭起诉,将会引起市民质疑多人涉案但只有一人被起诉,是否做法不公。她又指廉署应重新检视案件是否有遗漏之处,重申法治不应因人背景而异。
香港理工大学专业及持续教育学院讲师陈伟强指,廉署不应放生黎智英、李卓人等人,反指应“一视同仁、全部都告”。他指当年李卓人将部分捐款存入私人户口,质疑李已经接受私人利益,批评廉署对此解释不充分、毫无说服力,未能释除公众疑虑。他又质疑廉署“冇认真做”,要求廉署重新调查、拨乱反正。
陈表示,廉署应尽力搜集资料,如有新证据亦应重启调查,否则公众会认为黎智英及多名泛民人士有“司法特权”,又质疑当年是否证据不足,重申“全部都要告”!
议员葛珮帆指,不少市民及团体曾到廉署请愿及报案,证明社会已有公论。她质疑廉署收到举报后,有否采取实际行动,又形容廉署平日将“打大老虎”挂在口边,反问今次是否“老虎太大唔打得”。此外,她指廉署应彻查此案,要求廉署制裁黎智英及李卓人等泛民人士,以及将违法者绳之于法。(东网)
另讯:
被指是违法占领行动(占中)“幕后黑手”兼民主派“金主” 的壹传媒黎智英,涉案多多却屡获律政司放生,就算其涉及的秘捐黑金和违法占中案都有证有据,但黎至今亦未“落镬”。东方报业集团(下称“东方”)今日(9日)去信律政司促立即回应是否会对黎作检控,有曾举报黎智英的人士和议员促律政司快作交代,否则惹人质疑“律政司是服务香港,还是效忠外国”,又认为特首都应表态关注。
“有关黑金案同占中案,社会都关注咗几年,律政司作为问责官员,应对社会有交代!”曾向廉署举报黎智英的前屯门区议员、时事评论员陈云生质疑,过去5、6年,执法部门已就案件完成调查,社会上“应做嘅做晒、应讲嘅讲晒”,律政司应对社会有交代。他又指,事件深受社会关注,特首亦应表达适当关注。
“黎智英间公司又无钱赚,点解可以捐几千万(元)周街派?派畀啲政治人物呢,都好(令人)怀疑背后系咪涉及非法勾当。”议员陆颂雄质疑,黎涉的秘捐黑金案并非无证据,认为最重要是政府有否邀约相关人士调查和进一步搜集证据。涉案议员或涉无申报利益,但黎智英有否涉及其他罪行如洗黑钱,都应要深入调查。
至于违法占中案,陆颂雄直言明眼人、有正义感的人都看得出黎在案中的煽动角色,“咁点解政府无执法呢?系咪小罪就告吓啦,大罪就轻轻放过呢?政府都要交代,令市民信服。”
东方早年独家揭发黎智英于2012至2014年间多次向民主派人士及政团秘密捐款合共逾4000万港元,黎亦涉在2014年参与违法占中案件,两案均有证有据。
2014年中,黎智英被揭于2012至2014年间,透过曾任美国海军情报员的助手Mark Simon,多次向民主派人士及政团秘密捐款合共逾4000万港元,其中前立法会议员李卓人被踢爆先后收受黎智英捐款合共150万港元,未有向立法会申报利益,当中50万港元捐款更一度“袋住先”长达9个月,被揭发后才转入工党户口,外界质疑李卓人期间赚取的利息已构成直接金钱利益。
另一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及社民连亦被指秘密收受黎智英合共逾200万港元捐款,其中25万港元更直接存入梁的私人户口,被控一项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法庭裁定梁罪名不成立,惟案件疑点重重,律政司却无动于衷放弃上诉,变相放生梁国雄。
但秘捐黑金案经历两任律政司,发生时在任的律政司司长袁国强未处理,拖至2018年1月初履新的律政司司长郑若骅,于上任不足1个月,廉政公署及律政司突然先后发表声明,廉署指已就捐款一事完成刑事调查,并向律政司征询法律意见;律政司认为没有足够证据提出检控,放生相关人士,惹全城抨击。另外,违法占中案黎至今亦未“落镬”。(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