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媒披露商人送4000萬遭「婉拒」 副市長受賄「2000萬就夠」
浙江省麗水市原副市長林康(圖)涉嚴重違紀違法落馬。官媒披露其貪腐內幕,稱有投資公司老闆想獲得一個廣場發展項目,承諾向林康行賄4000萬元(人民幣,下同),林康「婉拒」,直言有2000萬元養老就夠了,最終雙方「各退一步」,以3000萬元達成共識。林康還沉迷炒股,聽內幕炒股巨虧逾1000萬。
「各退一步」 終收3000萬
《中國紀檢監察報》刊文剖析林康嚴重違紀違法案。2001年,林康調到松陽縣先後任常務副縣長、副書記、縣長等職。此時,時年僅39歲的林康已逐漸產生為自己晚年生活、為兒子的將來多聚財富等想法。從2003年開始,林康先後參與多個商人的項目集資,本金從起初的20萬元,增至70萬元,再到400萬元。這些集資的年利率有的高達50%,有的在本息付清數年之後,老闆還以補貼為名送上巨額「紅利」。
2011年底,林康調任景寧縣委書記,並結識某投資有限公司法人齊××。據法院判決,林康受賄金額約四分之三都來自齊。2013年上半年,林康以購房為名向齊提出借錢,齊很快給他300萬元。2013年下半年,齊睇中景寧縣一個廣場開發項目,次年成立投資公司,並提出送給林康1000萬元乾股。
「我知道他是想讓我幫助他拿項目,儘管這事有難度,但是1000萬元的誘惑力確實大。」林康說,其後,該項目進展順利,2017年8月,齊又到林康家中給他送上400萬元。
文章披露林康第一次收受齊300萬元賄賂時,「取捨艱難」,但都懷着複雜的心情收下。
當齊表示廣場項目要是賺了,送他4000萬元時,他直言不要那麽多,有2000萬元養老就夠了,最終雙方「各退一步」在3000萬元上達成共識。他認為收了這筆資金如僥倖過關,晚年就能衣食無憂,於是他把心一橫收下了。
沉迷炒股 上月被判囚14年
林康還沉迷炒股,他曾向吳姓商人借資1000萬炒股,半個月後,又向紀姓商人借錢2000萬元。其間林康聽信了幾個所謂的「內部消息」,輕信買入結果被套越陷越深。
林康在2016年任麗水市人大副主任,次年轉任麗水市政府副市長。2018年12月,林康被查。今年11月22日,因犯受賄罪,被判處監禁14年,並處罰金300萬元;對其受賄所得予以追繳,上繳國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