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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嚴重違紀 中央軍委苗華停職檢查

中國國防部發言人吳謙昨在例行記者會宣布,「中央軍委委員、軍委政治工作部上將主任苗華涉嫌嚴重違紀,經黨中央研究,決定對苗華停職檢查」。吳謙也針對外媒報道國防部長董軍受查一事,稱有關報道「純屬揑造,造謠者居心叵測,中方對這種污衊行徑表示強烈不滿」。

外媒稱華防長受查 國防部:純屬揑造

吳謙並未提供有關苗華「嚴重違紀」的細節,亦沒有透露苗華「停職檢查」期限。苗華在10月29日仍參加公開活動。大約一周前,網上流傳他「被查」消息。現年69歲的苗華祖籍江蘇,生於福建福州,1969年入伍,曾長期在原南京軍區服役。2010年首次跨大軍區至原蘭州軍區,歷任政治部主任、副政委兼紀委書記、政委。十八大後仕途加速,由「陸」轉「海」,跨兵種調任海軍政委,2017年擔任中央軍委政治工作部主任,升任軍委委員。

此前,原防長李尚福「落馬」後已被免去軍委委員職務,苗華下場暫時未知,國防部官網仍顯示他是軍委委員。

中共對於違法違紀黨員幹部,會進行紀律處分、崗位職務調整處理。《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委員會工作條例》規定,根據違紀違法程度,一至四級遞增分成「四種形態」處理,其中第二種形態是「一般違紀問題,或者違紀問題嚴重但具有主動交代等從輕減輕處分情形」,可給予警告、嚴重警告黨紀處分,或者建議單處、並處停職檢查、調整職務、責令辭職、免職等處理。

此外,為了避免被調查人妨礙審查調查,也有以「停職檢查」作為臨時的組織處理措施。停職檢查期限一般不超過6個月,一些情况下,期滿後不影響平職調整等其他組織處理措施。更嚴重的崗位職務處理還有撤職或開除公職(第三種形態)、開除公職並移送司法(第四種形態)。

(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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