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州修訂抗議活動法律 阻礙重要設施地點處罰加重
【澳华在线】30日,新州議會通過了對現有立法的修正案。針對封鎖主要設施(包括但不限於),如港口和鐵路的的人設立新的犯罪,新法律規定最高可判處兩年監禁和最高2.2萬元的罰款。
這些變化發生在氣候抗議團體「封鎖澳洲」活動之後,這個組織的活動擾亂了主要道路和通往悉尼港口的交通。然而,新的法律似乎並沒有讓他們停止抗議。
封鎖澳洲的發言人羅爾斯(Greg Rolles)對澳聯社(AAP)說,我們正處於氣候危機之中,一些人更擔心這一點,封鎖是數十年來所有其他類型的抗議未能取得成效的產物。在過去,唯一能讓掌權的人發生真正變化的是經濟損失,趕在氣候崩潰之前,我們現在正在用非暴力的直接行動來做到這一點。
他說,這場運動不是針對個人,而是針對那些試圖掩蓋這場危機的當權者。
該法案的批評者,尤其是綠黨人士,稱該法案在議會倉促通過,可能會扼殺合法的抗議活動。
而律政廳長施泌文(Mark Speakman)說,這些綠黨人展示了他們的真實面目。施泌文說,他們不是綠色,他們是黑色,他們是無政府主義者。他將新法律描述為保護普通公民免受隨機襲擊的法律。
該法案得到了反對黨工黨的支持,該黨領袖柯民思(Chris Minns)表示,封鎖組織的抗議者可能會干擾人們的日常生活,使他們與人民疏遠。柯民思表示,受這些抗議活動影響的並不是煤炭大亨。
儘管新法律似乎沒有對封鎖澳洲的計劃造成任何影響,但有人擔心,立法中含糊的措辭和它的迅速推出,會被用來對付未來的其他抗議團體。
政府表示,這不是他們的意圖,同時拒絕了無需獲得警察許可的改動。
人權法律中心表示,嚴厲的新反抗議活動法律將損害民主。(澳洲新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