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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美國右翼角度出發 消滅歧視=消滅不公?

【种歧维权】2020年美國黑人男子弗洛伊德(George Floyd)遭警員暴力拘捕後身亡,事件掀起連串示威,抗議社會種族歧視深重。有媒體以專題形式報道,指出美國黑人在刑事案中被捕、被控或入罪率皆高於白人,這情況完全不合人口比例,社會不公問題嚴重。

歧視問題值得關注,但上述立論是否成立?美國經濟學家湯瑪斯‧索威爾(Thomas Sowell)在著作《偽歧視》(Discrimination and Disparities)中提出質疑。他說,猶太人是優秀民族,在二十世紀下半葉,諾貝爾獎得獎人中,獲頒化學獎的猶太人佔22%;獲醫學獎的佔32%;獲物理學獎的亦佔32%,而猶太人佔世界人口不足1%。眾所周知,美國職業籃球賽是黑人球員的天下,他們的上陣時間比非黑人高得多。我們應否要求,上述的種種,都必須按人口比例分配?

歧視就是不平等待遇,平等作為政治理想,不平等是缺陷,甚至罪惡。作為社會不平等的罪證,貧富懸殊惹人反感,政府必須進行財富再分配。但世界從來不保證收穫平等,兩人即使付出相同努力,也不會有相同結果,何況努力不可能相同。有人提出「公平」或「平等」作辯,兩個概念值得細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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