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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義桅:維持半島穩定 劉銳紹:朝鮮左右逢源

【焦点分析】中朝領導人就兩國締結友好條約簽署60周年互致賀信,雙方均表達在「空前複雜的國際形勢下」加強兩國關係意願。中港兩地學者認為,中朝強調加強關係和《條約》,對朝鮮半島乃至東北亞局勢穩定具有作用。

王:過往步調不一 反映朝方獨立自主

中國人民大學外交學系教授王義桅認為,《條約》對美國在東北亞戰略部署仍具有威懾。但《條約》本身與傳統美日同盟或北約的軍事條約又不同。「它是一個戰後秩序的安排。強調《條約》,對維持朝鮮半島、甚至東北亞穩定都有積極作用。」對於中朝關係在過往並非顯得步調一致,王義桅認為,這與朝鮮維持國家主權安全方面發展自身的防禦力量,強調朝方一定程度上的獨立自主,以及中國推行的不結盟政策有關。

香港政治評論員劉銳紹對本報稱,在對待朝鮮方式上,中方不會再如50年代般無條件地給予朝鮮援助,但會適當給予更多利益,維護與朝鮮關係,同時對朝鮮有所告誡。他指出,金正恩主動向中國示好「一面它在接受中國的恩惠和援助,一面想直接與美國對話,減少美國對它的壓力」。他又提及美國多次表態將注重對朝鮮採取實際的外交措施緩解緊張局勢的背景,稱美國是企圖撬動朝鮮與中國關係;但認為,東北亞地區局勢短期內不會有戲劇化轉變。

中朝於1961年簽署《中朝友好合作互助條約》,該條約有別於其他中國與其他國家簽署的條約,最大的不同是保證締約一方在戰爭狀態時候,對另一方全力軍事及其他援助。1961年7月11日,由時任中國國務院總理周恩來與時任朝鮮內閣首相金日成在北京簽訂,同年8月23日,經朝鮮最高人民會議常任委員會批准後,於8月30日經時任中國主席劉少奇批准,雙方於1961年9月10日在朝鮮首都平壤互換批准書。根據條約第七條規定,條約自1961年9月10日起生效;另外,條約在未經雙方就修改或者終止問題達成協議以前,將一直有效。

(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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