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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选争议无了期 选举人团须改革

【时事分析】美国大选投票日结束一个多月后,全国50个州及首都华盛顿特区的选举人团日前召开会议,投下选举人票决定正、副总统人选,结果拜登和贺锦丽在毫无悬念下获得逾300张选举人票,超过270票的当选门槛。拜登随即发表全国讲话,呼吁特朗普尽快承认落败。
大选争议发展至此,随着特朗普阵营在多个州份就“选举舞弊”进行的法律诉讼多番被法官拒绝,“司法抗争”之路几乎已确定走到尽头,特别是德州8名州检察长以及超过100名共和党国会议员支持、试图推翻乔治亚州、密歇根州、宾夕凡尼亚州和威斯康辛州的选举结果,结果遭到最高法院大法官一句“不具备法律资格”为由,拒绝受理。而令特朗普最为光火的是,他委任的3名保守派大法官,全部都持反对意见。
有人形容特朗普“翻盘梦碎”,但其实整个总统选举的程序尚未走完,特氏理论上仍有“挣扎”的空间。参、众两院将于明年1月6日举行联席会议,由副总统彭斯主持点票,按照规定,对州选举结果的异议,可由最少一名参议员和一名众议员以书面形式提出,经两小时辩论后由两院进行投票,以决定是否否决该州选举结果。
事实上,自1887年通过相关规定后,国会只曾在1969年和2005年提出过异议,但均未能获全院投票通过。有报道指,两名共和党参议员透露,有意在点票过程中提出异议,但相信无法在众议院那里过关。
美国大选后的争拗“歹戏拖棚”,除了因为特氏死不认输、胡搅蛮缠,亦再次凸显“选举人团”制度的荒谬与多此一举。且不谈一人一票直选跟各州选举人票“赢者全拿”之间的优劣,既然实行后一种制度,另外再搞一次选举人团投票,除了行礼如仪外,根本毫无实际意义。须知道,成立选举人团的原意,本来就是充满“精英主义”色彩,认为各州的“有识之士”更清楚谁最适合当总统,但随着时代演进,“有识之士”的功能早让路予普通选民,既然如此,何不乾脆取消选举人团投票程序,堵塞可钻的空子?
(东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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