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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自称“可能入狱” 或引渡内地受审

【火辣网】英国《每日电讯报》周五(10日)刊登多案缠身的壹传媒黎智英访问,他称自己可能因违反《港区国安法》而入狱,严重时可能引渡到内地受审,但称无论发生甚么事也不离开香港。

黎智英提及,早前访问美国与副总统彭斯、国务卿蓬佩奥等高官会面,恐怕自己会成为国安法的目标,称“如果法例设有追溯期,我将会身处地狱”。他相信自己可能会入狱,甚至会被送到内地受审,但表示会留守香港,惟他亦承认如果“情况变得更差”,他的妻儿将会离开。

黎智英亦自称自己的安危受威胁:“他们派车跟踪我,有人告诉我,我不但会被判终身监禁,亦可以被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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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区国安法》正式在港实施,专门打击4大类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范畴,包括“分裂国家罪”、“颠覆国家政权罪”、“恐怖活动罪”及“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罪”。外号“汉奸黎”之称的壹传媒黎智英,早前多番向美国等西方国家求助,有团体10日到湾仔警察总部外请愿,要求警方以国安法拘捕黎智英及前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并促请律政司严正作出检控。
团体“香港好市民”早前发起网络联署行动,于一星期内收集超过3000名市民签名,要求警方按国安法拘捕黎及黄两名严重危害国家安全人士。团体指,黎、黄两人多次到国外寻求外部政治势力的支持,甚至要求外国政府制裁国家与香港,属于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
其中团体指出,黎智英旗下的壹传媒刊物长期发放颠覆国家政权资讯;而黄之锋则长期推动香港自决,有分裂国家之嫌。
大约9名人士今带同请愿信到警察总部外,又高举写有“拘捕黎智英,拘捕黄之锋”的口号牌,并挥动国旗。其后,团体代表将请愿信交予警方代表,并和平离去。(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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